沈箴曾说过,在二十五岁之前,没有遇见她的沈先生,她就组团去夜店天雷勾地火,把自个儿给办了。宋清挽在旁边温温润润的笑,沈箴一个羡慕嫉妒恨的眼神飘过去,凉飕飕的说道:“当然,我也不介意在们家顾南城找到之前把一块儿办了。”老子都恨嫁了还怕被妻奴灭口?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只是,希望二十八年后别又是剩女。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沈箴算不得什么剩女,芳龄二十四,大学毕业两年,国企中层。这样的她,芳华正茂,有脸有钱,算是人生中的黄金岁月了?
前提是,她经历过感情,曾经有个爱得死去活来的小男盆友最后惨烈的分手了于是看破红尘游戏人间潇潇洒洒吃好喝好慢悠悠释放魅力吸引正确的人。
问题是,她活了二十四年,没谈过一次爱,没有热烈的爱过任何人。她怀着一种不知道该怎么讲的偏执,等啊等,等啊等,一等等到二十四——身心发育到最成熟的时期。
现在的情况是,就算她的心守得住,她的身体也守不住啊。女人也是会发春的啊混蛋!
特别是——还有旁边这位刺激着。
宋清挽是谁?宋清挽是陪她从小长玩儿到大的闺蜜,古典美女一枚,套一身白色长裙出去,别说男人了,女人都得流口水。就是这样一枚美女,没过二十二,碰上顾南城,心甘情愿把自个儿给嫁了,现在变成一个富太太,闲得每天都要拉人出来喝下午茶。
对于顾南城这种眼疾手又快的男人,撇开个人因素不说,沈箴还是挺佩服的。
至少人家当初追宋清挽的时候,面对一群如魔似幻的情敌,心跳都没乱一下。有个上市公司老板,算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长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人家按着常规程序请宋清挽吃饭,话题还飘在“今天的天气真好”这样的开场白时,顾南城带着一脸温润如玉的笑出现了。
“好巧。”
“是啊,真巧。”
“在吃饭?”
“嗯,才开始。”
“介不介意一起?”
“哈哈,当然不介意。”
于是此段追求被掐死在摇篮中。
让沈箴觉得更绝的是,吃完饭已经华灯初上,上市公司老板极有风度的说“清挽,我送吧。”顾南城慢悠悠的站起来,笑得一脸风流倜傥,说“不必了,还是我送吧。老是麻烦外人不好。今天这顿饭谢谢王总请了,下次我们一定回请。”
瞧瞧这话说得,“我们”?“外人”?总裁就是狂霸拽。
于是宋清挽被理所当然的拿下了。
于是说好一起出嫁的两个人,因为顾南城,宋清挽二十二岁就领了结婚证。沈箴想,说多了都是泪啊。
眼看沈箴二十五岁的生日就快到了,而她想了念了十多年的沈先生连个影子都没见到,沈箴心里那个憋屈啊,早知如此,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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